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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到教學門診看醫生,我可以拒絕實習醫師在場嗎?
發表於2023-03-27 09:00:51

案例:

病患甲因生殖器部位罹患菜花(Genital Warts),至某知名醫院教學門診接受雷射治療,惟治療過程中,主治醫師不斷以病患甲之病徵向在場數位實習醫師解說,並全程讓數位實習醫師觀覽病患甲之感染部位。對此,病患甲覺得很不受尊重,且因係罹患菜花,更讓病患甲覺得非常丟臉。

請問:病患甲是否有權利拒絕實習醫師在場?又若病患甲原已同意實習醫師在場,惟療程進行到一半時,病患甲可否反悔拒絕實習醫師在場?

案例解析:

    「教學醫院」依醫療法第7條規定:「本法所稱教學醫院,係指其教學、研究、訓練設施,經依本法評鑑可供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之訓練及醫學院、校學生臨床見習、實習之醫療機構。」衛福部訂定之「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」第2點第7款亦規定,教學醫院之教學門診應有明顯之標示,對於實習醫師在場應事先充分告知病患,且為考量病患之隱私,對於病患身體私密部位之檢查,亦應徵得病患之同意。

    另外根據「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」第5點規定,實習醫師有義務向病患介紹自身實習醫師之身分,於取得病患之同意後,始得進行臨床照顧,如病患拒絕亦應尊重病患之自主權;又實習醫師對病患進行病史詢問及身體檢查前,亦應取得病患口頭或其他形式之同意,以確保病患安全及尊重病患之氛圍中學習;甚且為保護病患之隱私權,實習醫師更被規定不得在非醫療專業之公開場合討論病患之病情,亦不得將病患之病歷或其複製本攜出醫院。因此病患甲可以拒絕實習醫師在場,亦可反悔拒絕實習醫師在場。

 

結語:

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第3點第8款規定:「教學醫院的主治醫師對於病人的照顧,不得因病人不同意或要求中止教學,而讓病人受到不利的影響。」是以倘若病患於「療程開始前」或者「療程開始後」拒絕實習醫師在場,其主治醫師皆不得因此讓病患甲受到不利之影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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